sciendum est,應當知道;應予注意,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sciendum est,應當知道;應予注意
中文:應當知道;應予注意
解釋:〈拉〉
在羅馬法著作中,該短語用於一章或一段之首,以此開始對某特定規則進行解釋或引起注意。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