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scandalum magnatum,詆毀權貴中文:詆毀權貴解釋:〈英〉1275年的一項英格蘭制定法規定,任何旨在使國王與民眾或權貴產生不和而傳播謠言的人應當被監禁,直至他在法庭上供認出謠言的捏造者。這裡所說的權貴包括貴族、高級教士、大法官以及各種高級官員。該法分別於1378年、1388年、1554年和1559年被重新制定。在16世紀後期,根據受害人可對損害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則,普通法法庭產生了詆毀權貴的訴訟。星室法庭同時吸收了羅馬法中的名譽誹謗〔libellus famosus〕概念,從而擴展了該法的適用範圍,使得該種犯罪從最初意義上的政治犯罪演變為現代意義的刑事誹謗罪。該法遂於1887年被廢除。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