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work,工作權;勞動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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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ight to work,工作權;勞動權
中文:工作權;勞動權
解釋:〈英〉
該詞至少有兩個經常混淆的含義。一是指免受限制性規則的阻撓,獲得工作的自由。只能僱傭工會成員就是一項限制性規則。這項權利是法定權利,但常為工會所否認。二是指要求獲得工作的權利。儘管經常有人主張後者是一項權利,但它不是一項法定權利,因為工作能否獲得總是取決於經濟因素,而非由法律決定。然而,前者是個人的一項重要自由。它合理地確保只有得到足夠培訓,具有相當技能的人才能夠從事那些有一定技能要求的工作,如合格的醫生。但由於性別、種族、膚色等不相關的因素,通常是由於某人不是某一指定的工會的成員(該處規定只能僱傭某一工會的成員)而被剝奪工作的機會,則是對個人自由的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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