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of establishment,設立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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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ight of establishment,設立權
中文:設立權
解釋:根據歐洲經濟共同體法律的規定,凡具有其某一成員國國籍的個人或機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都有權在其他成員國設立工商企業、代理機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這樣,一成員國的國民設立企業的自由權利在另一成員國受到的限制已逐漸被取消;因此,一個英格蘭或蘇格蘭律師根據已經獲取的資格和已具備的能力,就可以在法國執業,一個法國律師反過來也可以在英格蘭或蘇格蘭執業。這樣,在律師業,能否在另一成員國開業的最大障礙已不是國籍,而轉為是否具有足夠的語言能力和是否已獲得律師資格。根據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條約,各成員國要相互承認其他成員國授予的資格。當然,這一規定也存在例外,尤其是涉及官方權力的行使的領域,允許根據公共政策對外國人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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