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rar in bankruptcy,破產登記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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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gistrar in bankruptcy,破產登記官
中文:破產登記官
解釋:〈英〉
屬於高等法院,由御前大臣〔Lord Chancellor〕任命,行使法官授予的司法權力,履行與破產事務相關的職責。
→ bankruptcy cou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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