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school,(1)公立學校<br>(2)公學,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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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public school,(1)公立學校
(2)公學
中文:(1)公立學校
(2)公學
解釋:(1)〈美〉
根據州法設立、並由設在當地的州政府機關管理的小學、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此類學校由公共稅收〔public tax〕資助,凡在設立該學校的特定區域中的所有兒童皆可免費入學。該詞亦稱common school。
(2)〈英〉
向社會開放,凡符合條件即可入學的學校。狹義指1868年《公學法》〔Public Schools Act〕所提到的七所公學,即伊頓〔Eton〕、溫切斯特〔Winchester〕、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查特霍斯〔Charterhouse〕、哈羅〔Harrow〕、拉格比〔Rugby〕和什魯斯伯裡〔Shrewsb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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