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Provisions of Oxford,《牛津條例》中文:《牛津條例》解釋:〈英〉1258年議會通過的旨在防止國王亨利三世〔Henry the Third〕破壞《大憲章》〔Magna Carta〕實施的法律文件。該條例規定,成立由大貴族占主導地位的15人委員會,參與國家管理;國王必須根據委員會的建議統治國家;御前大臣、司庫等國家高級官員及地方官員任期為1年,屆滿前應向15人委員會述職;議會定期召開,每年三次,有權決定國家所有重大事宜;對王室的拔款亦由議會負責。該條例是大貴族反王權鬥爭的勝利成果,亨利三世被迫實施,1262年被取消。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