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ert and oyer,提供與宣讀文件,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profert and oyer,提供與宣讀文件
中文:提供與宣讀文件
解釋:在舊時的普通法訴訟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其訴狀中援引某一簽字蠟封的文件——如契據——作為依據,他即有義務將此文件提交法庭。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聽到〔oyer〕該文件——即要求向他宣讀該文件,因為在早期一般認為被告自己沒有閱讀能力。提供與宣讀文件制度為1852年《普通法訴訟程序法》〔Common Law Procedure Act〕廢除。
→ oyer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