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tor,(1)代辦人<br>(2)代訴人<br>(3)(坎特伯雷或約克教省教牧人員代表大會〔convocation〕中,主教參事會〔chapters〕和各教區的神職人員的)代表<br>(4)(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學監<br>(5)(舊時什一稅的)徵稅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proctor,(1)代辦人
(2)代訴人
(3)(坎特伯雷或約克教省教牧人員代表大會〔convocation〕中,主教參事會〔chapters〕和各教區的神職人員的)代表
(4)(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學監
(5)(舊時什一稅的)徵稅官
中文:(1)代辦人
(2)代訴人
(3)(坎特伯雷或約克教省教牧人員代表大會〔convocation〕中,主教參事會〔chapters〕和各教區的神職人員的)代表
(4)(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學監
(5)(舊時什一稅的)徵稅官
解釋:(2)舊時在教會法院與海事法院執業的訴訟代理人,相當於其他法院的律師。英國1873-1875年《司法組織法》〔Judicature Acts〕頒發後歸入事務律師〔solicitor〕。
(3)〈英〉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