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er of prohibition,禁審令,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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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order of prohibition,禁審令
中文:禁審令
解釋:〈英〉
以前是一種特權令,現在是一種可由高等法院向某一下級法院簽發的,禁止它在缺乏或超越管轄權、或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開始或繼續訴訟的命令。禁審令可下至所有享有限制性管轄權的下級法院,包括世俗的、教會的、民事的、刑事的、軍事的、海事的,或其它享有特定管轄權的法院,但不能向立法機構頒布。禁審令可以單獨使用,或和調卷令〔certiorari〕合併使用。禁審令的主要用途在於對有權裁決爭議和有義務從事司法活動的下級法院和個人加以控制,它基本上只涉及司法活動,而一般不涉及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錯誤,除非有缺乏或超越管轄權、或違反法律的情況。在現代禁審令已被擴大適用於所有的行政和司法行為。禁審令在任何時候,甚至在判決之後,只要提出管轄權異議,都可發佈。
→ prohib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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