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eal,神明裁判,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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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ordeal,神明裁判
中文:神明裁判
解釋:裁決被告人是否有罪過的原始裁判方式,通行於歐洲至13世紀。在撒克遜和英格蘭古法中稱為「神判」〔judicium Dei;judgment of God〕。它有四種方式:1火審〔fire ordeal〕,2冷水審〔cold water ordeal〕,3熱水審〔hot water ordeal〕,4決鬥〔campfight〕。在英國遲至1883年廢除。亨利三世〔Henry Ⅲ〕在位時廢止,以誓決〔compurgation〕取代之。這種裁判設想:如果其人是無辜的,當他經歷此種審理時,上帝會庇護他倖免於受傷、死亡,或速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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