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court,公開法庭;公眾有權旁聽的法庭;開庭,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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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open court,公開法庭;公眾有權旁聽的法庭;開庭
中文:公開法庭;公眾有權旁聽的法庭;開庭
解釋:指由法官主持,在當事人和律師的參加下,處理司法事務的法庭。法庭所進行的一切活動都要被正式記錄在案,公眾有權進入法庭旁聽。它區別於法官在辦公室〔chamber〕聽取證據的開庭。美國許多州憲法有關於在公開法庭審理案件的規定,以保障公眾監督審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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