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isance,妨害,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nuisance,妨害
中文:妨害
解釋:一個廣泛採用但含義並不十分確定的概念,一般指一個人在使用其財產——通常與對土地的佔用有關——時的不合理、不正當或不合法的行為,或法律規定的其他不法行為,損害或妨礙社會公眾共同享有的人身或財產權利,或者妨礙他人使用土地或享受與土地有關的權利。例如,在自己的土地上排放毒物、煙、難聞的氣味或發出噪聲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或阻塞公共道路,或任憑自己位於公共道路旁邊的房屋有坍塌之危險,從而妨礙公眾通行。這些均非對他人權利的直接干預,而是給他人行使權利造成重大不便、障礙或困難,以致可依法推定造成了損害。妨害的構成依具體案情取決於眾多因素,例如相鄰關係的類型、財產或不法行為的性質、損害行為的經常性與持續時間以及損害的性質與程度等。根據受害者的範圍,妨害可分為:1公共妨害〔public or common nuisance〕,即對不特定多數人或某一地區全體居民或所有進入妨害行為影響範圍的人的妨害。這既是一項普通法上的犯罪,可據以提起公訴,也是一項民事侵權行為,可以由檢察官、地方政府或受害者本人提起民事訴訟;2私人妨害〔private nuisance〕,即對某一特定個人或特定數人的土地使用權或相關權利的妨害。受害人可通過民事訴訟請求排除妨害〔abatement of nuisance〕、頒發禁令〔injunction or mandanus〕、給付損害賠償金等救濟;3混合妨害〔mixed nuisance〕,指既構成對社會公眾的妨害又給某一個或某一些個人造成了特殊損害。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