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not guilty by statute,依制定法無罪中文:依制定法無罪解釋:〈英〉舊時在民事訴訟中被告提出的一種概括否認答辯,意思是根據某項議會立法,他有權在庭審中就某一特別事項舉證,證明該案件的事實並說明其行為符合議會所制定的法律,從而在效力上相當於對原告所主張的案件事實和訴由均特別提出了答辯。但如果被告提出這種答辯,他必須說明所依據制定法的頒布年代與章節以及是公事法〔public act〕還是私益法〔private act〕,並且未經法庭同意不得再提出其他答辯。1842年《訴訟時效與費用法》〔Limitation of Actions and Costs Act〕(亦稱《波洛克法》〔Pollock's Act〕)廢除了依據私益法或特別地區立法〔local act〕提出的這類答辯,而1893年《政府機構保護法》〔Public Authorities Protection Act〕廢除了依據公事法提出的這類答辯。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