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summons,傳票未送達,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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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non-summons,傳票未送達
中文:傳票未送達
解釋:(英格蘭古法)
根據1588年的一項法律,在有關土地的不動產之訴〔real action〕中,應當在傳票到期送回法庭之前至少14天在當地教堂門上公告該傳票;否則被告可以要求宣誓斷訟〔wager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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