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omittas propter libertatem,不得因為有特權而將其遺漏,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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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non omittas propter libertatem,不得因為有特權而將其遺漏
中文:不得因為有特權而將其遺漏
解釋:〈拉〉
英國舊時執行令狀〔writ of execution〕中常包括的一項條款,它指示負責執行的郡長不得因任何人或任何地區有任何特權而不執行令狀。這是因為在許多有特權的地區,郡長未經特別授權是不能執行令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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