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of the Faculties,大主教特許法院主事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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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aster of the Faculties,大主教特許法院主事官
中文:大主教特許法院主事官
解釋:〈英〉
大主教屬下的高級官員,負責授予證書和特許令。1874年後與坎特伯雷和約克兩教省法院法官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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