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of the Crown Office,(王座法庭)刑事部主事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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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aster of the Crown Office,(王座法庭)刑事部主事法官
中文:(王座法庭)刑事部主事法官
解釋:〈英〉
對皇家驗屍官和律師〔Queen's Coroner and Attorney〕在王座法庭〔Court of Queen's Bench〕刑事部履行職責時的稱呼,根據私人陳述或控告,以國王的名義對犯罪提起公訴。現為最高法院中央辦公室〔Central Office〕的官員,由皇家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任命,同時為上訴法院刑事分庭的記錄官〔Registrar〕和高等法院王座庭的主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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