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ush Doctrine,馬庫什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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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arkush Doctrine,馬庫什原則
中文:馬庫什原則
解釋:(專利法)
針對專利申請中不得使用選擇性語言的一項例外,據此,在某些權利要求書中(例如涉及化學合成物的發明),申請人如果無法找到通常適用的系屬性〔generic〕表達方式,就可以適用一選擇性與亞屬性〔sub-generic〕的語詞。例如,作為一般原則,申請人不能使用選擇性語言——諸如「玻璃或塑料」,但可以適用種屬性語詞(例如「不可滲透的透明材料」),從而有效地覆蓋其所設想的各種供選擇的對象。而根據馬庫什原則,對於化學合成物可能沒有適當的語詞可以覆蓋各種可選擇的對象,在此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就可以適用一個新造的亞屬性語詞,諸如「由X、Y和Z合成而提取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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