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s and fairs,(1)市場權與集市權<br>(2)市場與集市,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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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markets and fairs,(1)市場權與集市權
(2)市場與集市
中文:(1)市場權與集市權
(2)市場與集市
解釋:〈英〉
(1)設立市場、集市,集中進行商品交易,應經王室特許,取得專營權,也可因長期形成取得時效而被認可。當代,也可由地方政府依法設立。獲得市場、集市特許權後,經營者應提供足夠的交易場地,有權收取攤位費等費用,並有權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擾,如在過近距離內另設競爭性市場。市場特許權可因不營業、違反特許條件或濫收費用而被撤銷。
(2)也指市場、集市的交易地點和時間。市場與集市在法律上無區別。集市規模較大,一般每年僅舉辦一、二次,市場則每週就交易一、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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