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 of Appeal in Ordinary,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Lord of Appeal in Ordinary,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
中文: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
解釋:〈英〉
由女王任命的為協助上議院處理上訴案件的聽審和裁決而設,只有那些擁有高級司法職位2年,或至少執業辯護律師15年者方可任命為常任上訴法官。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為終身貴族,有薪俸,並在上議院擁有席位,有投票權。同時亦為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委員,審理上訴到樞密院的案件。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最初為2人,以後陸續增加達到11人。最初有1人,今有2人為蘇格蘭人,並且不時有一名愛爾蘭人擔任此職。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