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Government Board,地方政府委員會,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Local Government Board,地方政府委員會
中文:地方政府委員會
解釋:〈英〉
根據1871年《地方政府委員會法》〔Local Government Board Act〕而設立的委員會。目的是由它作為一個統一的政府部門集中對公共衛生、賑濟貧民以及地方政府事務進行法律監督。根據1919年《衛生部法》〔Ministry of Health Act〕,其權力和職責轉歸衛生部。現由環境國務大臣行使此項權力。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