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ty of the rules,監外指定地區居住自由,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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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berty of the rules,監外指定地區居住自由
中文:監外指定地區居住自由
解釋:〈英〉
指被囚禁的債務人有時得被允許在監獄外,即監獄周圍的指定地區居住的權利。這一監獄規則制定後,法院認為監外指定地區為監獄圍牆的延伸部分,但享受這一權利的囚犯必須提供保證金或擔保,保證不離開指定地區。上述制度適用於王座法庭之監獄、弗利特監獄和王室內務法庭監獄〔King's Bench,Fleet, and Marshalsea Prisons〕。1842年《國家監獄法》〔Queen's Prisons Act〕制定後,上述三個監獄被撤銷,代之以國家監獄,監外指定地區居住自由也同時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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