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liberty of speech,言論自由中文:言論自由解釋:公民的主要自由權之一。按照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或美國法律,公民得以口頭語言自由闡述事實,發表意見,不受政府審查和限制。美國憲法中的「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系指憲法通過時普通法意義上所理解的言論自由,包括國會議員在集會討論公共事務,起草報告或履行職責中的言論自由以及律師在訴訟程序中就訴訟事項享有的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應受尊重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要求的限制,不能濫用。該詞亦稱「freedom of speech」。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