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ty of speech,言論自由,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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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berty of speech,言論自由
中文:言論自由
解釋:公民的主要自由權之一。按照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或美國法律,公民得以口頭語言自由闡述事實,發表意見,不受政府審查和限制。美國憲法中的「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系指憲法通過時普通法意義上所理解的言論自由,包括國會議員在集會討論公共事務,起草報告或履行職責中的言論自由以及律師在訴訟程序中就訴訟事項享有的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應受尊重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要求的限制,不能濫用。該詞亦稱「freedom of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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