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lous per se,直接或當然誹謗,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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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belous per se,直接或當然誹謗
中文:直接或當然誹謗
解釋:文字明顯具有誹謗性,原告可以據此直接起訴而不必證明已遭受特定損害;發行物具有當然誹謗性質,其內容必須是法律已能推定原告在財產、人格、名譽、營業以及家庭和社會關係等方面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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