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legislative courts,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中文: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解釋:〈美〉指由立法機關根據聯邦憲法第一條的規定行使其通常的立法權而設立的法院,與根據聯邦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創設的法院相對,後者稱為依據憲法規定建立的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s〕。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只處理一些行政訴訟案件,而非司法案件。而且與依據憲法規定建立的法院的同行相比,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的法官並不享有終身職位和薪金保障的特權。最初,美國所有領地〔territory〕的法院、哥倫比亞特區法院以及其他一些法院,如索賠法院,都被認為只能屬於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但因為這些法院的法官也被授權處理一些涉及憲法的案件,所以這種認識難免會引起混亂。近年來的判例和法律擴充了依據憲法規定建立的法院的範圍,目前立法機關建立的法院僅限於稅務法院〔Tax Court〕和領地法院。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