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指對那些因經濟上的困難無力聘請私人律師者提供免費的或收費較低的法律服務的制度。在美國,法律援助由地方上專門成立的有關組織來實施。在英國,目前有關法律援助的法律依據是1988年的《法律援助法》〔Legal Aid Act〕及依該法制定的有關條例。該法規定對其可支配收入和資金屬於規定限額(不同時期規定的限額不同)以內的人提供法律程序中的咨詢、幫助和/或代理服務。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項目由法律援助委員會〔Legal Aid Board〕負責實施,申請民事法律援助者必須表明其有充分的訴求理由或答辯理由。在刑事案件中申請法律援助通常應向治安法官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