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指在他人——一人或多人——生存期間佔有租賃地的土地保有形式,這是一種在英格蘭和愛爾蘭某些地方長期存在的制度,今天這種制度主要體現為以下三種形式:一是依1922年《財產法》〔Law of Property Act〕由公簿保有地〔copyhold〕轉化而來的終身租賃,這種租賃在租約期滿之後不能長期續約;二是指租約期限為90年的租賃,依照1925年《財產法》〔Law of Property Act〕,當發生任何終止原始租約之條件的事項時,在提出退租通知後該租賃即可終止;三是指在其它情況下終身租賃都作為一種衡平權益而存在。 → estate pur autre 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