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ch v.Money(1765),利奇訴莫尼案,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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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each v.Money(1765),利奇訴莫尼案
中文:利奇訴莫尼案
解釋:〈英〉
國務大臣發出搜查令,命令搜尋《北不列顛人》〔The North Briton〕一書的作者、印刷商和出版商,因為該書被指稱含有煽動性誹謗的內容。利奇同約翰·威爾克斯〔John Wilkes〕一起被國王的使者莫尼所逮捕。因其既非作者、印刷商,也非出版商,他在民訴法庭〔Common Pleas〕得到損害賠償。該案被提交給曼斯菲爾德勳爵〔Lord Mansfield〕時,他譴責使用無具體指示的逮捕令〔general warrant〕。此後,這種令狀不再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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