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nt defect,隱蔽瑕疵;不易發現的缺陷,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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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atent defect,隱蔽瑕疵;不易發現的缺陷
中文:隱蔽瑕疵;不易發現的缺陷
解釋:指經由合理的或慣常的觀察或檢驗仍不能發現的產品瑕疵。出賣人或出租人對於由此所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責任。買受人在此後發現隱蔽瑕疵的,可以撤銷其在此前對產品的接受〔acceptance〕。就不動產所有權瑕疵而言,是指即使通過公共登記仍無法查知的瑕疵。在土地買賣中,一般不存在就質量或其他可能影響財產價值的事項所作的默示擔保〔implied warranty〕。而在貨物買賣中,如果買受人已明示其購買目的,並且依賴於出賣人的能力與判斷,那麼,應當認為存在一個關於產品質量與此目的合理相適應的默示條件〔implied condition〕,其中即包括隱蔽瑕疵的擔保。它與明顯瑕疵〔patent defect〕相對。亦作「hidden de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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