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antecedent rule,最後先行詞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last antecedent rule,最後先行詞原則
中文:最後先行詞原則
解釋:一項解釋制定法的原則,要求相關的或限制性的單詞或短語必須使用於直接在其前面的單詞或短語上,它不能擴展及於或包容其他較遠的單詞、短語或從句,除非這種擴展或包容是由上下文的意圖和意義所明確要求的,或由審閱整個法律而有所揭示。
→ last antecedent clause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