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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aenland,(1)暫借土地保有;暫借保有地
(2)從除國王之外的其他領主處保有的土地
中文:(1)暫借土地保有;暫借保有地
(2)從除國王之外的其他領主處保有的土地
解釋:〈盎格魯-撒克遜〉
(1)指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的一種土地保有形式,區別於特許狀保有地〔bocland〕和民間社區保有地〔folkland〕。這種土地通常由教會以臨時借貸或贈與的方式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保有,並可以延續三代。保有人有時要履行一定勞役或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後為特許狀土地保有所取代。
(2)或多或少類似於諾曼征服之後的非直屬封臣〔tenant-in-chief〕保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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