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1)法官<br>(2)法律雜誌<br>(3)任上議院議員的法官〔Lord Justice〕的頭銜的縮寫,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L.J.,(1)法官
(2)法律雜誌
(3)任上議院議員的法官〔Lord Justice〕的頭銜的縮寫
中文:(1)法官
(2)法律雜誌
(3)任上議院議員的法官〔Lord Justice〕的頭銜的縮寫
解釋:(1)= Law Judge
(2)= Law Journal
(3)〈英〉
當寫於案件報告中時寫於其姓氏之後,如Smith L.J.(Smith L J),但在口述中仍應說「Lord Justice Smith」。
(4)= Lord Justice of Appeal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