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1)王;國王;君王;君主<br>(2)〔K-〕國王陛下政府;王國政府;王室<br>(3)〔K-〕英王,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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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king,(1)王;國王;君王;君主
(2)〔K-〕國王陛下政府;王國政府;王室
(3)〔K-〕英王
中文:(1)王;國王;君王;君主
(2)〔K-〕國王陛下政府;王國政府;王室
(3)〔K-〕英王
解釋:(1)某一領土內男性君主的稱謂,若存在皇帝這樣更高一級的統治者,王並非至高無上,而是從屬於皇帝。但國王比公爵、伯爵或親王職位更高、也更重要。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地域,其地位與影響力並不一致。一般而言,君王有極權君王與限權君王之分,前者的權力是無限的,不受到任何限制;後者則受到憲制的約束,可稱為立憲君主。現在該職位多在西歐小部分存在,國王處於虛君地位,其權力是象徵性、非政治性的。
(2)〈英〉
在現代社會,把國王本人與其作為政治或法律上人格的政府機構象徵的含義逐步區分開來,在指國王陛下政府時,更常用「the Crown」。在民事訴訟中,如果君主作為一方當事人,一般會使用「the King」或「the Queen」,而簡寫形式「R.」(代表Rex或Regina)也常用於案件,特別是刑事案件中,如R.v. Baker。
(3)〈英〉
英王或女王〔Queen〕是被授予王國最高行政權〔supreme executive power〕的個人。King用於男性,Queen用於女性。在國內事務中,君主〔Sovereign〕是最高立法權的組成部分,理論上他(她)可以否決任何新制訂的法律,除非由法律特別規定,此項權力不受任何立法的限制;英王(女王)被視為王國三軍的最高統師,可以招募軍隊,籌建艦隊等;英王(女王)是正義的源泉,和平的守衛者,有權設立法院、起訴犯罪分子、赦免罪犯等;英王(女王)也是英格蘭國教會〔Church of England〕的領袖,有權任命主教等教職,並有權對宗教事務的申訴進行審理。在現代,當論及作為政治機構行使公共職能的英王時,更常用王權〔Crown〕而不用英王〔King〕,這種用法的最大便利之處在於可以避免與獨體法人〔corporation sole〕有關的一切語言在使用中所產生的困難,即難以完全將作為政治機構的英王與作為私人的英王區分開來。
→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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