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justiciar,(1)(王室法院的)法官(2)首席政法官;攝政官(3)首席政法官(4)首席司法官中文:(1)(王室法院的)法官(2)首席政法官;攝政官(3)首席政法官(4)首席司法官解釋:〈拉〉(1)(英格蘭古法)又稱justicier。(2)〈英〉諾曼征服時代和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時期重要的行政和司法官員。最先由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設立。領導整個王室法院的事務,也主持御前會議〔curia regis〕和財政署〔Exchequer〕的事務。在國王居住於諾曼底而不在英格蘭的時間,他是相當於攝政者的最高官員,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簽署、頒發令狀。也稱為chief justiciar。1265年該職位即已空缺,後由愛德華一世廢除,其大部分權利和榮譽由御前大臣〔Chancellor〕所承襲。(3)〈愛爾蘭〉設立於1172年,是英王在愛爾蘭的最高代表,而且還是英王與愛爾蘭行政部門的聯繫通道。主要負責保證英格蘭的法律、習慣在愛爾蘭的實施,享有廣泛的司法管轄權。14世紀以後不再是愛爾蘭的最高統治者。1478年,首席政法官一詞就不再用了。(4)〈蘇格蘭〉負責王座法庭〔king's court〕的蘇格蘭高級司法官員,對各種案件都有最高的審判權,後來其權力不斷遭到削弱。從15世紀起改稱為最高刑事法官〔Lord Justice-General〕。= justiciary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