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s of oyer and terminer,刑事聽審巡迴法官,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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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justices of oyer and terminer,刑事聽審巡迴法官
中文:刑事聽審巡迴法官
解釋:〈英〉
由英王任命的,一年兩次在王國境內除倫敦和米德爾塞克斯〔Middlesex〕以外的每一個郡巡迴聽審刑事案件的法官。通常包括威斯敏斯特的兩名法官,其職責是聽審並裁決所有的叛國罪、重罪和輕罪案件。
→ oyer and term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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