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ius gentium,萬民法中文:萬民法解釋:〈拉〉該概念源於羅馬法,原指調整羅馬人與外國人及外國人之間關係的法律,與調整羅馬人之間關係的市民法〔ius civile〕相對。自16、17世紀以來,歐洲的一些哲學家和法學家開始使用該概念表示調整國家關係的法律。特別是被譽為近代國際法奠基人的格老秀斯在其1625年出版的《戰爭與和平法》中使用「萬民法」這一概念後,當時的國際法學者通常使用萬民法來指國家間的法律,而不復是原來意義上的萬民法。後來該概念被轉譯為英文「law of nations」,即萬國法。18世紀末,英國哲學家和法學家邊沁〔Bentham〕提出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這一概念後,國際法逐漸被廣泛採用而成為表示調整國際關係的法律的通稱,萬民法、萬國法作為國際法的舊稱,已鮮為使用。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