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根據1946年12月1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948年8月20日生效的《國際難民組織公約》成立。國際難民組織作為聯合國的臨時專門機構,主要任務是處理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下來的難民問題,根據難民和流離失所者本人的意願將其送回本國。1949年12月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319(IV)號決議,決定設立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簡稱UNHCR〕一名,在國際難民組織結束活動後繼續從事難民問題的解決。1951年初,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簡稱聯合國難民署開始工作。國際難民組織構成了聯合國難民署的前身,並於1952年3月1日正式取消,但其實質性工作已於1951年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