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forma pauperis,以貧民的身份,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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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n forma pauperis,以貧民的身份
中文:以貧民的身份
解釋:〈拉〉
業經確認有貧民身份的人進行訴訟,可免去其訴訟費用的負擔。英國1495年和1532年的制定法規定,如果一個希望提起訴訟的窮人能夠宣誓,除了他的衣物和他主張的標的物之外,他擁有的財產不足5英鎊,法庭將為他指派律師並免去法庭費用。1883年取消了這兩部制定法,有關這類案件現由《法律援助計劃》〔Legal Aid Scheme〕加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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