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of correction,(1)(少年)感化院;教養院;勞教所<br>(2)監獄,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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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house of correction,(1)(少年)感化院;教養院;勞教所
(2)監獄
中文:(1)(少年)感化院;教養院;勞教所
(2)監獄
解釋:(1)〈美〉
主要接納以下人員:1孤兒;2貧窮、墮落、屢教不改的劣跡少年;3父母沒有監護能力或監護資格的兒童;4犯有輕微罪行的成年人,例如初犯;5不幸的或被遺棄的婦女;6其他一些特定階層的人。目的在於使被收留的人變得勤勞、有道德、信仰宗教,遠離不良人群的惡劣影響。
(2)〈英〉
最初是為了收留拒絕工作的流浪漢和乞丐的場所。1835年《監獄法》〔Prison Act〕使之用於羈押審前被告人。1865年《監獄法》廢除了這一性質的監獄與其他監獄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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