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eres est alter ipse, et filius est pars patris.,繼承人為(被繼承)人之另一自我,而嗣子則為其父之一部分。,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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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Haeres est alter ipse, et filius est pars patris.,繼承人為(被繼承)人之另一自我,而嗣子則為其父之一部分。
中文:繼承人為(被繼承)人之另一自我,而嗣子則為其父之一部分。
解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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