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bendum clause,權利範圍條款,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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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habendum clause,權利範圍條款
中文:權利範圍條款
解釋:財產轉讓契據〔deed〕中的條款,通常位於開端部分〔premise〕之後,即以「取得」〔to have and to hold〕起首的部分,用以表明被授予人對被授予財產的權利的範圍。據該條款確定被授予人對被授予財產的權利範圍時,可對之予以縮小、擴大、解釋或修正,但不得與開端部分完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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