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General Synod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英格蘭國教公會議
中文:英格蘭國教公會議
解釋:〈英〉 1970年對「英格蘭國教全國大會」〔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or the Church Assembly〕更名和重組而建立的機構,由坎特伯雷和約克兩郡的教牧人員代表會議〔convocation〕合併而成的一個主教院〔House of Bishops〕即上院,一個教士院〔House of Clergy〕即下院,以及依據代表法則選舉產生的俗人院〔House of Laity〕組成。它一年至少開兩次會,研究與英格蘭國教會有關的事務並為此制定法規。這些法規是通過《公會議法》〔Acts of Synod〕、命令或規則制定的,以及原來由教牧人員代表會議和議會通過的教會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