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Land Office,土地總局,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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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General Land Office,土地總局
中文:土地總局
解釋:〈美〉
原依據1812年國會的法令組建,系內政部〔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的一個部門,主管與公共土地有關的一切行政活動,包括對土地的測量、出售或其他處置、特許使用等。根據1946年的《重組計劃》〔Reorganization Plan〕,土地總局和美國草原局〔U.S. Grazing Service〕並入內政部下屬的國家土地管理局〔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
→ 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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