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jurisdiction,(1)普通管轄權<br>(2)全面管轄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general jurisdiction,(1)普通管轄權
(2)全面管轄權
中文:(1)普通管轄權
(2)全面管轄權
解釋:(1)不同於特別管轄權或限定管轄權〔special jurisdiction or limited jurisdiction〕,指法院依據法律的規定對所有刑事和民事案件都具有管轄權。
(2)指法院在被告住所地或傳票送達地審理向被告提出的所有請求的權力,無需表明請求與起訴地之間存在聯繫。
→ specific jurisdiction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