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cible entry and detainer,(1)強行侵入並霸佔<br>(2)強制進入和扣押,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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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orcible entry and detainer,(1)強行侵入並霸佔
(2)強制進入和扣押
中文:(1)強行侵入並霸佔
(2)強制進入和扣押
解釋:(1)普通法指未經法律授權以威脅、恐嚇、實施暴力等手段強行侵入並霸佔他人土地或房屋的不法行為。
→ forcible entry
(2)為使被非法逐出或被非法剝奪土地的人恢復其對土地的佔有而適用的簡易程序;或因轉讓合同獲得不動產的人,為取得或恢復對不動產的佔有而提起的訴訟;不同於確認財產所有權之訴。
→ ejectment; eviction; forcible deta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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