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use,(1)為他人利益(起訴)<br>(2)使用借貸,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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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or use,(1)為他人利益(起訴)
(2)使用借貸
中文:(1)為他人利益(起訴)
(2)使用借貸
解釋:(1)特定利益的受讓人有義務以轉讓人的名義起訴時,此類訴訟的名稱即為「甲為乙的利益起訴丙」〔A.for use of B.v.C.〕。
(2)借貸人有權使用借貸物,但不能消費或毀壞它,因此區別於消費借貸〔loan for consu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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