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m,(1)農地<br>(2)(特指)農家宅院<br>(3)(出現在遺囑中指)遺贈的農地<br>(4)租金;租期;租佃地<br>(5)包稅<br>(6)農用土地;養殖場;畜牧場;林場,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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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farm,(1)農地
(2)(特指)農家宅院
(3)(出現在遺囑中指)遺贈的農地
(4)租金;租期;租佃地
(5)包稅
(6)農用土地;養殖場;畜牧場;林場
中文:(1)農地
(2)(特指)農家宅院
(3)(出現在遺囑中指)遺贈的農地
(4)租金;租期;租佃地
(5)包稅
(6)農用土地;養殖場;畜牧場;林場
解釋:(1)一個集體名詞,可指宅院、耕地、草地、牧地、林地、公地等,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相當於fermholt、tack、wike。
(2)→ agricultural holding
(3)包括附屬於農地的非農用土地如林地,也可以是不相鄰的幾片土地,只要立遺囑人曾經或一直將其作農地使用。
(4)(英格蘭古法)
(5)(英格蘭古法)
盎格魯-撒克遜時期稱feorme、foodrent、ferm、firma,指每年交付一次的固定租金或稅額,中世紀時由郡長〔sheriff〕負責包繳所在郡的年總稅額,即預先交付一定金額,超過固定包稅額的稅收由包稅的郡長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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