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extent,(1)(為徵稅等而對土地或其它財產的)評估;估價(2)扣押令(3)土地扣押令中文:(1)(為徵稅等而對土地或其它財產的)評估;估價(2)扣押令(3)土地扣押令解釋:(1)〈英〉 (2)(英格蘭古法)指由英格蘭財稅法庭簽發的,指令司法行政官對債務人的人身、財產或土地實施扣押,以清償判決中確定的債務的執行令狀。司法行政官對扣押的土地要先進行估價,然後在一段時期內撥交給債權人,以該段時期內的土地租金和收益來清償債務,此種令狀因此而得名。最初它被適用來執行確認商事法律上的保證或債務的判決,後又擴展到被用來使記錄在案的、歸於國王的債務得到清償,它包括兩種:一是主扣押令〔extent in chief〕,由財稅法院簽發,指令司法行政官對債務人的土地和動產的全部價值進行評估後,沒收歸國王所有,以清償其對國王的債務。一是副扣押令〔extent in aid〕,由法院簽發,用以維護國王債務人的利益,使他人欠他的債務得到清償。還有一種特殊的扣押令,即在國王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指令司法行政官扣押其土地和其它財產,並收歸國王的令狀,稱為〔diem clausit extremum〕。這些令狀都已被1947年的《王權訴訟法》〔Crown Proceedings Act〕廢除。(3)〈美〉使債權人佔有債務人的土地直到債務得到清償的令狀。只在美國的一些州中使用。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