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ty chair doctrine,缺位原則,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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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mpty chair doctrine,缺位原則
中文:缺位原則
解釋:根據該原則,庭審法官須指示陪審團,如果當事人未能解釋據稱可出庭作證並作出對他有利的重要證言的證人因何未出庭作證時,陪審團可推斷如果該證人到庭作證,將會作出對該當事人不利的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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